在我看来,斯科特在文中(相关文章详见:大企业重启“车库”)提到的四个大公司内部创新的例子,无一不属于基因延伸创新。
基因是什么?是一个优秀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,为了加强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各个方面进行的高度优化;正是这种优化乃至进化形成的公司特色,树立起了公司在这个领域的领先地位。大公司创新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:创新必须顺着公司的基因生长,将公司在核心领域的优势延伸到一个新的领域。
这种模式的创新,我称之为“基因延伸创新”。即使国内最炙手可热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,也莫不如是。
新浪的基因是互联网媒体,因此微博从运营上继承了一贯强媒体模式,并将自身积累的优势媒体资源导入,占领移动互联网轻媒体社交领域,所以迅速做大并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,打造了一个移动新媒体。最新调查显示,其来自移动端流量已经超过整体访问量的60%。
腾讯的基因则是个人通讯和个人休闲娱乐产品。微信虽然是腾讯副总裁、广州研发部(原研究院)总经理张小龙这样的“催化者”相对独立创新的产品,但是仍然没有偏离腾讯的个人通讯产品基因;因而在崭露头角之后,利用QQ用户资源导入,短短一年多就达到1.2亿用户量。
因此,这种内部创新要取得成功,首先必须符合大公司基因;否则,纵然有创新“催化者”,也很难成功。例如谷歌的社交产品Google+,始终不能对Facebook产生实质性的威胁;新浪曾经大举进军过网络游戏领域,也一败涂地。
其次,延伸的新领域要有足够的市场容纳空间。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延伸到的移动互联网领域属于海量市场,所以才能充分施展拳脚。
苹果公司的电视机机顶盒产品AppleTV,很可能成为一个反例。手机属于个人消费品,而电视机则属于家庭用品,加上更新周期的差异,即使卖到和iPhone一样热销的程度,也只有一两倍的增长空间,很难成为公司主要的增长来源。
除了基因延伸创新之外,还有一种创新:颠覆性创新。例如Google的关键词搜索获取内容的模式,颠覆了雅虎赖以为生的门户推荐内容模式,让后者彻底衰落了;Google的免费在线办公软件则颠覆了微软销售盒装办公软件的模式,让后者不再成为时代的宠儿;苹果iOS开辟的移动互联网时代,颠覆了一大群传统智能手机和功能手机厂商,亦颠覆了PC互联网时代的一大群公司。
这种颠覆性创新有巨大的破坏力,轻者它会破坏大公司的核心商业模式,重者它会埋葬整个传统行业。所以,颠覆性创新几乎无法在大公司实现,因为公司内部的阻力会轻易扼杀颠覆性创新。
而颠覆性创新恰恰是VC投资驱动的创业型公司比较容易实现的。它重新定义了游戏规则,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,从而将大公司和创业公司拉到了同一条水平线上竞争。从这一点上来说,我并不完全同意斯科特的观点。
当然,也有大公司颠覆性创新的成功案例,前提条件是:改变公司基因。当公司基因被改变以后,颠覆性创新就变成了顺着公司基因生长的延伸创新了,这样就进入了大公司的优势领域。
改变大公司基因是很困难的事情,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收购,特别是收购一个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创业团队,并将被收购者的基因“融入”到大公司内部。
例如1996年底,摇摇欲坠的苹果公司收购了乔布斯的NeXT公司;1997年中,乔布斯开始担任苹果临时CEO,带来了这家公司的伟大复兴。复兴后的苹果公司高管除了主管工业设计的高级副总裁乔纳森·艾夫(Jonathan Ive)之外,实际上是清一色的NeXT班底,当时的苹果高管层全部被清洗,带来公司复兴的核心技术也大多来自NeXT的研究成果。后来的苹果只是披了苹果马甲的NeXT公司而已。
当然,如果收购之后不能将被收购者的基因融入大公司,反而削弱了收购者的创新基因,收购就会徒劳无功。微软公司2005年收购了雷·奥茨(Ray Ozzie)的Groove公司,任命其担任公司首席架构师,意在改造微软的PC软件基因,融入互联网基因,加强在互联网领域的竞争力;但不幸的是,虽然雷·奥茨一度被认为是接班人选之一,但到头来也无法改变微软的基因,只能最终黯然离去。
总之,不同类型的公司各有创新苦衷:大公司容易遇到的问题是基因和规模带来的阻碍,创业公司容易遇到的问题是资源不足和资金短缺造成的发展无力。因此,未来的创新趋势应该是大公司和创业公司齐头并进,而不会是大公司凭借资源、规模和品牌优势的一枝独秀。
范凯是CSDN(中国软件开发者网络)副总裁、JavaEye网站创始人、《大公司体制内的创新困境》一文作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