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修订法律、行政与监管方面政策
恰当的法律与规章制度对于培育企业家精神至关重要。法律和监管改革需要几年时间才能落实到位,而创业者通常要靠钻空子才能取得机会。事实上,许多创业者是在恶劣的监管与官僚体制下取得成功的,之后他们凭借自身财富与地位推动改革的进程。最后,倘若政府不采取顺应潮流的改良措施,改革就不会取得实质性的效果。
大量研究证明,一些改革措施可以对风险项目产生积极作用,例如破产合法化和不限制失败创业者的贷款资格。同样简化税收流程、加强审计也有利于创业者的发展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,消除那些阻碍风险项目的行政或法律壁垒,比平添新的鼓励机制更加有效。
2008年,在创业精神低靡的法国,法国政府展开了“企业家自主”(Auto-Entrepreneur)计划,主要内容包括:简化创业公司的法律审批流程,免收繁重的预缴税费。法令实施后的3年内,超过30万家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相当于每月出现1万家新企业。需要承认的是,这些企业中的绝大多数是独资企业,到底有多少能够成长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公司还有待观察。但是有分析师认为,“或许这项举措最大的影响是,它扭转了人们对法国创业市场长期以来的消极态度”。哪怕每千家公司中有一家成为增长型企业,法国政府进行的大胆试验也是成功的。
成功构建企业家精神生态系统的案例不止于此。然而,列举的9项原则能够指引政府驶向培养企业家精神的正途。如果政府想要通过刺激自主创业拉动经济增长,就应该做到以下几点:将私营领域的商业活动引入生态系统、转变狭隘的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、减少监管障碍、推广成功案例、出台鼓励创业的法案、审慎地推广集群与孵化器、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融资方案,以及最关键的一点:把“企业家精神的生态系统”看作有机的整体。(译/康欣叶 校/李钊)
(原文刊载于《哈佛商业评论》英文版2010年6月号,有删节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