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伯特·波曾(Robert C.Pozen)和S.P.科塔里(S.P.Kothari),《哈佛商业评论》2017年7月刊特写文章。
很多人对那些旨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公司存在顾虑,这篇文章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好消息。如果董事会真的只关心投资者的回报,那么他们也会按照回报来支付CEO的薪酬,而没有必要将投资者的材料复杂化。
如果公司的股东总回报低于预期,那么公司高管的薪酬就会大幅降低,这并非作者在本文中所提到的轻度罚金。董事会自然会宣扬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这类豪言壮语,而且在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,股东总回报和高管薪酬是挂钩的。自那之后,这两者开始背道而驰。我们现在并不清楚对于董事会而言,利益最大化的对象是谁,但它不再是股东价值。
——约翰·兰德瑞 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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