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量研究发现,突破性创新通常是由团队而不是个人来实现的;事实上,一些观察人士称个人发明者只是个传说。一项新的研究发现更微妙的现象:团队和个人的相对效率,根据创新能否被分解成独立的工作块而有所不同。
研究人员研究了1985年到2009年美国申请的超过180万项专利,根据专利局的分类将它们分为两组。实用专利是指涉及功能的发明,而设计专利是涉及形式的发明。研究人员分析了最成功的设计专利(由被引用的次数决定),发现个人发明者和团队一样有可能产生突破性的创新。他们说,这是因为设计创新往往是整体的;工作本身不适合被分割成独立的工作块,因此团队没有任何优势,并且会产生协调成本。
对于实用专利,研究人员发现,个人发明者创造突破的可能性降低了17%。但这种影响并不普遍。由于专利申请是高度结构化的——一项发明的每个方面(及其变体)都被分配了一个主题和一个数字——研究人员能够计算每个方面的工作块。他们发现,尽管团队在构思高度模块化的发明方面比个人做得更好,但在更整体的发明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差异。进一步的分析表明,只有在拥有丰富的协作经验的情况下,个人发明者才会表现出色,这大概是因为协作经历给了他们一个学习平台,让他们在独立工作时可以借鉴。
“调整创新任务的结构(创建一个模块还是整个系统)和协作结构(与他人合作还是独自工作)是一个重要决定,会显著影响取得突破的机会,”研究人员写道,“如果管理者能确保创新和协作结构相互‘镜像’,就能避免——或者至少能充分避免——踏入协调合作的误区。”
关于本研究《协作在创造突破性发明中的作用》(“Revisiting theRole of Collaboration in Creating Breakthrough Inventions”),作者:陈天(音译)、于尔根·米姆(Jürgen Mihm)和曼纽尔·索萨(Manuel Sosa),《制造与服务运营管理》(Manufacturing &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),即将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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